东方网通讯员邱恒元、记者包永婷8月8日报道:2021年3月,开发和运营游戏《原神》的米哈游公司发现游戏中出现了一种外挂。使用该外挂的玩家可以在游戏内实现“快速移动”“飞天”“无敌”等多种正常游戏不具备的功能,影响了游戏内玩家之间的平衡和秩序。 通过玩家提供的线索,米哈游公司发现了贩售该游戏外挂的网店并报案。不久后, 民警将周某、孙某、姚某等人抓捕归案。经过讯问 ,几人交代了制作并贩售游戏外挂的犯案经过。

2020年10月,周某收到以前通过玩游戏认识的孙某发来的消息,称想要“搞一搞项目”。原来,孙某在玩《原神》期间,发现很多玩家会为在游戏初期抽取更好的奖励,反复重新开始游戏,但每次重新开始游戏都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观看游戏剧情。孙某便想通过贩卖看完 剧情的游戏账号牟利,这次找到周某,则是因为孙某知道他懂游戏外挂方面的知识,想要他开发具有“自动指路”功能的外挂来提高自 己看游戏剧情的效率。

为了制作外挂,周某又找到了专门在网上倒卖游戏数据的姚某,让他去帮忙寻找《原神》的游戏数据。但姚某给的数据并不能实现“自 动指路”功能,于是周某便让孙某再去网上买外挂供姚某解析。

周某发现这些数据可以实现“吸怪”“无敌”“技能无冷却”“自动拾取”“飞天”等正常游戏不具备的强大功能,却始终无法制作想 要的“自动指路”功能。这时,二人觉得,既然开发了功能更强大的游戏外挂,索性也不要卖游戏账号了,直接贩卖外挂,这样不仅更 方便,收益也更高。

10月下旬,周某完成第一版《原神》游戏外挂的开发后,二人开始分工合作,由周某负责对外挂程序进行维护和修改,孙某负责销售。 为了寻找更多买家,孙某又通过网络找了刘某和王某做他的下级代理。下级代理向孙某购买游戏外挂的使用额度后,自己制作使用外挂的天卡、周卡,贩售给聊天群里找到的买家。在收到刘某、王某转账的售卖款后,孙某再与周某、姚某进行分赃。经司法鉴定,2020年 10月起至案发,该团伙出售各类外挂卡共计4万余张,获利共计人民币199万余元。

日前,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,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、孙某、 姚某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。其余涉案人员均已另案处理。

作者:包永婷

来源: 东方网